关于企石镇开展“拆窗破网”专项行动的通告
印象企石 2026-06-04 10:42

近年来,全国多地相继发生因违规设置防盗窗(网)、广告牌等障碍物,阻碍火场人员逃生、延误灭火救援时机,最终酿成亡人火灾的惨痛事故,各类无逃生出口的“夺命窗”已成为火灾逃生救援路上的重大安全隐患。为坚决防范此类火灾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火场疏散逃生与灭火救援通道时刻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“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”等相关规定,现就全面拆除各类场所门窗违规障碍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行动时间

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
二、全面排查整治,限期消除火灾隐患

(一)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全面清障:商场酒店、医院病房、学校校舍、校外培训机构、养老福利机构、公共娱乐场所、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及宿舍、旅游宗教场所等所有人员密集场所,严禁在门窗设置防盗网(窗)、广告牌、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,须立即自行拆除。

(二)居住建筑规范设置逃生窗口:居民住宅、出租屋等居住建筑确需安装防盗防护设施的,必须按标准开设专用逃生窗口,逃生窗口参照消防救援口标准执行:窗口净长≥1.0米、净宽≥0.8米,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≤1.2米;以门作为逃生口的,门净宽度≥0.8米,鼓励配备缓降器、逃生绳等辅助逃生器材。除特殊安防需求外,非居住建筑一律禁止设置防盗网等障碍物。

(三)各类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,坚决整治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现象,清理楼梯间、走廊堆放的可燃杂物,杜绝楼梯间、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。


三、加强消防培训演练,提升逃生自救能力

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,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开展消防演练。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,会报火警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、会组织逃生和自救。要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、安全出口位置、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;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、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。

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。请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、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清“拆窗破网”工作的重要意义,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积极配合开展隐患自查自改,及时完成防盗窗(网)、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拆改工作,为生命“网开一面”,共同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屏障。

特此通告。



企石镇消防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

2026年5月26日


来源 | 企石镇消防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

  • 关键词:逃生,障碍物,通告,人员密集场所,拆窗破网,门窗,广告牌,行动,救援,灭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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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dg 小编
2026-06-04 10:4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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